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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行政学院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取得实质性效果
发布日期:2011/04/20    点击次数:[]

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关键在落实,检验在效果。法律与行政学院自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有悖于科学发展、影响和制约学院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建设,构建有利于学院发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体制,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阶段,学院以“学院建设我参与,学院发展我献策”为主题,自4月20日至5月12日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党政联席会议等方式,就学院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深入、务实的分析讨论,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统一了认识。针对影响和制约学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对策,并将研讨的成果落实到各方面工作中,推动学院科学发展上水平。

座谈时教师从学院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工作、学生管理、学院凝聚力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反映比较突出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创新等共性问题,学院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研讨会进行深入地分析探讨,共同研究制定加强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学生工作创新的制度和措施,并逐一落实。

目前,各项改革措施已经实施并初见成效:

学院在治理结构方面,做了比较大的改革。通过了《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会章程》,以教授会的方式建构“教授治院”的民主治理结构,实现学术自治、保证学术自由、促进教学与科研水平提高,使学院管理从“行政主导”向“教师主导”转变;按照本科专业划分学系,按照学科划分教研室,学院管理逐步向学院、系和教研室两级管理过渡。

学院重新考量人才培养定位,修改教学计划,凸显专业特色,增强专业竞争力。在教学计划修改过程中,增加实践环节学分比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使学生不仅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还具备运用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学生工作方面,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价值观,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自主成长,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变教师管理为主到以学生自治为主,学院制定了《学生工作指南》,经过全院师生的反复讨论、修改,从学生工作的理念、方法、内容,学生组织以及学生社团建设等方面提出16条指导性意见。学院第七届学生会的换届选举,采取了团队竞选形式,通过直选产生。从选举办法的制定到宣传,都由学生策划、完成,使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得极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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