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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8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的通知》及《珠海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校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照检查材料的对象
  1、校领导班子、各学院(部)领导班子;
  2、校领导班子党员成员、各学院(部)领导班子党员成员、各机关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

  二、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主要对个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概述,重点讲个人态度和落实情况,不需过多展开。其中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还要查找存在的不足。
  2.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反映的意见和本单位领导班子聚焦的主要问题,检查本单位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此部分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点,应详写。要按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个方面,分别列出每一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主要是聚焦“四风”,聚焦自身,切实把自己摆进去,符合自己的岗位特点,符合个人的实际情况。对征求意见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有回应。
  3.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主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深刻剖析。
  4.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制定的措施要具体可行、便于操作,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不要喊口号、简单表态。对于教育实践活动中所征求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以及自己查找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整改措施要作出回应。

  三、相关要求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剖析深刻、整改切实,不评功摆好,不讲套话和虚话。第一部分要简明扼要,重点是后三个部分。
  2、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成员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于5月25日之前报珠海市委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我校的市教育局领导审阅。
  3、各学院(部)领导班子和党员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联系本单位的校领导审阅(副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正职审阅)。
  4、各机关职能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于5月25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分管本单位的校领导审阅(副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正职审阅)。
  5、各学院(部)、各机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所报送的材料以电子版(通过腾讯通)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名)两种形式报送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郑南阳(联系电话:6126956;地点:国交A301)。


  附件:1、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基本格式;
    2、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基本格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