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根据《关于下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珠教党工办〔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划拨2016-2017学年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推动我校党建工作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分配
此次经费划拨总额为人民币400000(肆拾万)元整。分配原则如下:
1.党建活动经费。
按每名党员100元,划拨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
发放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2000元/人)、副书记(1500元/人)、党务工作者(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党委各部部长(2000元/人)、副部长(1500元/人)、党务工作者(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校团委、校工会负责人(正职2000元/人,副职1500元/人)、工作人员(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党校办公室主任(1500元/人)。
党务工作者津贴不重复发放。党建经费剩余部分作为校党委党建基金留存使用。
二、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关于下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珠教党工办〔201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使用好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洲承(木铎楼A907,电话:1314930565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2017年度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工党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2016年度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党员活动经费申请表
类 别 |
金额(元/人) |
人数 |
小计(元) |
备注 |
学生党员人数 |
|
|
|
|
教工党员人数 |
|
|
|
共 计 |
|
|
|
党务工作者津贴申请表
职 务 |
姓 名 |
金额(元/人)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书记 |
|
|
|
|
副书记 |
|
|
|
党务工作联系人 |
|
|
|
党委各部津贴申请表
部门名称 |
姓 名 |
金额(元/人)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
|
|
|
|
|
|
|
共 计 |
|
|
|
申请人: 基层党组织公章:
日 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