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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6-2017学年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3    点击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建工作,根据《关于下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珠教党工办〔2013〕1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划拨2016-2017学年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为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推动我校党建工作新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分配

此次经费划拨总额为人民币400000(肆拾万)元整。分配原则如下:

1.党建活动经费。

按每名党员100元,划拨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

发放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2000元/人)、副书记(1500元/人)、党务工作者(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党委各部部长(2000元/人)、副部长(1500元/人)、党务工作者(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校团委、校工会负责人(正职2000元/人,副职1500元/人)、工作人员(1000元/人,原则上报一名);党校办公室主任(1500元/人)。

党务工作者津贴不重复发放。党建经费剩余部分作为校党委党建基金留存使用。

二、有关要求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关于下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通知》(珠教党工办〔2013〕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使用好党建工作专项经费。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报送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黄洲承(木铎楼A907,电话:13149305657)。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2017年度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工党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2016年度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申请表

基层党组织名称:

党员活动经费申请表

类 别

金额(元/人)

人数

小计(元)

备注

学生党员人数

教工党员人数

共 计

党务工作者津贴申请表

职 务

姓 名

金额(元/人)

身份证号码

备注

书记

副书记

党务工作联系人

党委各部津贴申请表

部门名称

姓 名

金额(元/人)

身份证号码

备注

共 计

           申请人:        基层党组织公章:

日  期: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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